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要求,经市政府国资办同意,“宜兴市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”(简称:市公用产业集团)更名为“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”(简称:市公用环保集团)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1.上述更名事宜的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2年3月3日办理完毕,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;
2.公司更名后,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,原发布的各类文件、签订的合同协议继续生效,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。
特此公告。
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
2022年3月29日
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工作要求,经市政府国资办同意,“宜兴市公用产业集团有限公司”(简称:市公用产业集团)更名为“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”(简称:市公用环保集团)。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:
1.上述更名事宜的工商变更手续已于2022年3月3日办理完毕,并取得新的营业执照;
2.公司更名后,业务主体和法律关系不变,原发布的各类文件、签订的合同协议继续生效,原有的业务关系和服务承诺保持不变。
特此公告。
宜兴市公用环保集团有限公司
2022年3月29日